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文章来源:行业资讯时间:2023-09-18 07:57:39 点击:1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3,049,1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6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29,853,102.66元,占本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65,300,799.53元的30.03%,剩余未分配利润33,491,114.82元转入下一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复合材料是国家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新材料行业,是我国重要战略新兴起的产业,对保障航空原材料供应和带动非航空民用产业高质量发展均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航空复合材料经过多年的发展,应用场景范围已经从非承力构件发展到次承力和主承力构件,可获得减轻飞机质量20%-30%的显著效果。目前航空复合材料已进入成熟应用期,设计、制造和使用经验已日趋丰富,可大幅度的提升飞机技术水平、可靠性、耐久性和维护性等性能。随技术的逐步成熟,航空复合材料原材料(高性能树脂及预浸料、蜂窝及芯材)、复合材料构件在飞机上的应用比例也持续不断的增加。从结构用量来看,空客A350、波音B787等都大量使用了复合材料,波音B787复合材料的结构用量高达50%,空客A350飞机复合材料结构用量高达52%。未来我国CR929飞机复合材料含量占比将超过50%。与此同时,复合材料在现代航空发动机上的应用量也日益增多。新一代商用发动机GE90上应用碳纤维加强高韧性环氧树脂复合材料代替钛合金制成了风扇叶片;新一代LEAP-X、GEnx发动机风扇叶片和风扇机匣也使用了复合材料。

  从国内航空市场来看,2022年12月中国商飞公司向中国东方航空交付全球首架C919大型客机,标志着国产大飞机商业化进程的开启,国内大飞机产业链蓄势待发。从国际民航业来看,《中国商飞市场预测年报(2021-2040)》预测:未来20年全球旅客周转量将以每年3.9%的速度增长,预计未来20年全球将有超过41,429架新机交付,价值约6.1万亿美元(以2020年目录价格为基准),用于替代和支持机队的发展。未来国际民航业的发展将带动民航飞机制造业的增长和转型,叠加国产大飞机需求上升进而为国内先进复合材料产业带来增长机会。

  航空工业复材作为航空复合材料专业化供应商,在航空复合材料领域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和领先的行业地位。目前正积极地推进航空复合材料技术在民用飞机、汽车、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等领域的应用和产业化,积极开拓国际民用航空市场。

  2022年,民航运输业需求受到抑制,航空零部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受到负面影响较大。优材百慕是国内最大的民航进口飞机用刹车盘副的制造商和供应商之一,其支柱产业主要为航空零部件制造。由于其供应链包括上游原材料供应、下游客户的真实需求均受到不同程度负面影响,给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压力。

  2022年度,全国铁路运输市场恢复缓慢,从而对轨道交通闸片行业产生的影响较大。根据国家铁路局发布的《2022年国家铁路主要指标完成情况》,2022年全国铁路旅客发送量161,030万人次,同比减少36.4%;全国铁路旅客周转量6,571.76亿人公里,同比减少31.3%。2022年底客流量有所回升,铁路运输市场逐步恢复。

  目前,国内骨科植入物行业呈现为中外企业并存、外资企业占主导地位的竞争格局。近年来,人工关节本土企业逐渐崛起,涌现出威高骨科、春立、爱康、微创、大博医疗等一批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的本土企业。部分细致划分领域,如骨科创伤类及脊柱类植入物细致划分领域内的产品慢慢的开始实现国产替代进口。未来,在国内不断深化医疗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不断放量的基层市场将成为跨国公司觊觎的对象,中国骨科植入物市场将面临更激烈的竞争。规模较小的公司因缺乏高水平的研发技术、充足的产能及规范的质量控制等因素,将逐步出局,市场进一步集中在财力和技术实力丰沛雄厚的行业巨头。

  京航生物目前在国内企业中处于第二梯队,在产品品类的丰富程度和新技术运用方面,与国内领先企业还存在一定差距;在骨关节产品覆盖范围方面,与国内领先企业相当,具有髋、膝、肩、肘全类产品系列,但缺少高端细分产品品类。

  2022年,国内机床装备行业营业收入整体持续下行,且下行速度略有加快。但得益于近年来行业发展方式和经营管理的转型升级,行业整体总利润增速逆势回升。另外,受汽车和电工电器等领域的需求恢复的拉动,金属加工机床新增订单和在手订单同比增幅明显扩大,为行业的稳定恢复提供了有利条件。

  据机床行业统计,2022年1-11月,金属加工机床新增订单同比增长3.6%,在手订单同比增长19.5%。其中,金属切削机床新增订单同比下降11.5%,收窄0.9个百分点,在手订单同比下降1.9%,加深0.1个百分点;金属成形机床新增订单同比增长37.6%,扩大6.5个百分点,在手订单同比增长62.6%,扩大20.6个百分点。

  公司机床装备业务因传统产品主要为金属切削机床,竞争力不足,规模小,市场占有率较低,不能形成规模效应,供应链影响较大,目前依然亏损。公司正积极协同控股方的产业资源、技术优势,加大资源投入力度,提升生产制造能力,推动机床装备业务转型升级和减亏扭亏。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航空新材料”和“高端智能装备”两大板块,经营事物的规模涵盖航空新材料、高端智能装备、轨道交通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医疗器械等应用领域,拥有航空工业复材、优材百慕、京航生物、航智装备、万通新材五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航空工业复材是集复合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基本的产品为航空复合材料原材料、民用航空结构件和非航空民用领域复合材料原材料以及零部件,面向国内外航空制造业市场和非航空市场领域。

  优材百慕主要是做民航飞机用航空器材、轨道车辆制动产品、非航防务用复合材料制品、特种车辆制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民航飞机机轮和刹车装置的维修服务业务。

  京航生物是从事骨科植入物产品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公司,产品以骨科人工关节植入物为主,覆盖髋、膝、肩、肘四大类人工关节及脊柱系列产品。

  航智装备主体业务为数字控制机床、智能装备及航空专用装备设计、生产及销售,基本的产品为立式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龙门加工中心、数控车床、柔性组合加工中心及航空专用装备等,是公司高端智能装备业务的主要依托。公司总部为促进装备业务转型升级,开展了装备研发和智能装备培育业务。

  公司采取“集团管控型”经营管理模式,总部职能定位于“战略管控、投资管控、财务管控、资源配置和主业范畴内新项目的孵化和培育”,各业务板块以子公司形式独立经营。子公司在其经营事物的规模内进行研发、生产及销售,形成独立完整的研发能力、生产条件及营销体系。

  公司通过建立高效的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途径,强化航空新材料的产业优势,优化高端装备产业体系,提高产业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提升公司治理和风险应对能力,培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技术创新生态圈,逐步形成航空新材料和高端装备专业化发展格局。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4,611.27万元,同比增长16.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76,530.08万元,同比增长29.4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3-00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3月3日,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通知,并于2023年3月14日下午 3 点在北京市朝阳路 1号东方宏酒店北楼二楼大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在会议正式召开前,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董事长李志强向与会人员简要传达了全国两会精神。

  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强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所有议案,经书面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3一003号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商业银行授信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3一004号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志强、张军、王健、姜波、曹正华回避了表决,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3一005号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3一006号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

  同意将上述第三、四、五、六、八、十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择机另行通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3-002号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3月3日,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通知,并于2023年3月14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路1号东方宏酒店北楼二楼大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秘兼副总刘向兵、副总会计师朱清海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训文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核了所有议案,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形成了如下决议: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交所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审核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3一003号公告。

  六、审核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3一005号公告。

  同意将上述第二、三、四、五、六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3-00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商业银行授信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获得民生银行南通分行、招商银行南通分行银行授信1.5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大多数都用在出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银行业务。上述授信额度到期后,2023年度公司拟继续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信用)1.5亿元,综合授信金额可在商业银行之间调剂。

  上述授信大多数都用在出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银行业务,将对公司统筹现金支出、降低财务成本带来积极影响。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3-00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所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总部及相关子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相关下属单位(以下简称“航空工业下属单位”)之间的商品购销、劳务、资产租赁、存贷款业务等。其中,关联存贷款业务主要由航空工业下属单位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司”)提供。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李志强、张军、王健、姜波、曹正华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都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赞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注: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航财司的贷款利率范围是3.4%-3.5%,存款利率范围是0.35%-3.9%。

  根据公司近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注: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航财司贷款利率将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贷款利率上限,不高于同期中航财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亦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中航财司吸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人民币存款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下限。如为外币存款,中航财司按相应存款类别及人民银行的挂牌利率计付利息,依据市场情况,按照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挂牌利率的原则,对挂牌利率进行浮动;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大额存款(300万美元及以上金额)可依据市场情况,以不低于国内市场利率的原则,协商确定存款利率。除符合前述外,中航财司吸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款的利率,不低于任何第三方就同类存款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利率。

  航空工业:航空工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谭瑞松。注册资本:640亿元。主要经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一般经营项目: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测考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制冷设备、电子科技类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测考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中航财司:注册资本:25亿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控股的子公司,系航空工业的金融业务平台。

  1.与航空工业签署的《商品供应框架协议》,主要内容:航空工业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向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销售:原材料、零部件、成品及半成品等产品;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向航空工业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销售:树脂、蜂窝、预浸料、预置体等航空复合材料原材料以及结构件、动盘、机床、航空装备等产品。

  2.与航空工业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航空工业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向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提供:厂房、办公楼、设备等租赁服务;供水、供电、供气等生产保障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检测服务;物流服务;劳务服务等;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向航空工业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可以提供:厂房、办公楼、设备等租赁服务;供水、供电、供气等生产保障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检测服务;劳务服务;外协服务等。

  3.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综合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公司在中航财司开立账户;中航财司向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担保及其他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金融服务。

  上述三个关联交易协议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行情报价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行情报价的,交易定价以甲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行情报价,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2.各项交易的定价按照前条第(3)项、第(4)项或者第(5)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以视不同的关联交易情形采用下列定价方法:

  (1)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定价。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资金融通等关联交易。

  (2)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的购销业务。

  (3)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

  (4)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水准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

  (5)利润分割法,根据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3.关联交易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应当披露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其方法,并对该定价的公允性作出说明。

  4.中航财司向公司及其子企业来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时,可根据《框架协议》规定的内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共同协商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协议。有关协议的收费标准应与《框架协议》规定的定价原则一致。此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航财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下限,也应不低于同期中航财司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亦应不低于任何第三方就同类存款向公司及/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利率。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航财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中航财务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甲方及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2)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航财司的循环使用不超过限额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贷款利率上限,应不高于同期中航财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亦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3)中航财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中航财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亦应不高于同期任何第三方就同信用级别向公司及/或其子公司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中航财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中航财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担保所确定的费用,亦不高于公司在商业银行就同类担保所确定的费用。

  (5)中航财司在额度内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除符合前述外,中航财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该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应不高于中航财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3-00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企业来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麻振兴,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2019-2021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程露,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2019-2021年度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2021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审计收费的定价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届时公司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具体金额,原则上收费金额与2022年度大体相当。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2022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表示满意,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建议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认为:大信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内控状况,执业水平良好,勤勉尽责;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3-00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5,300,799.5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6,481,401.54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282,821,241.79元,提取盈余公积并扣除已分配的 2021年度现金股利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263,344,217.48 元。公司拟定的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3,049,1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为1.6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29,853,102.66元,占本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65,300,799.53元的30.03%,剩余未分配利润33,491,114.82元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预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情况,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