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饭馆老板“偷电”差点入狱

文章来源:加热搅拌罐时间:2024-04-13 12:28:59 点击:1

  李先生和记者说:“因为饭馆生意欠好,想窃电减少点运营本钱,没想到窃电不到三个月就被发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则:偷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或许屡次偷盗、入户偷盗、带着凶器偷盗、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很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因为李先生窃电时刻不长,数额不大,只罚款,没有追查刑事责任。

  关于窃电量,由下列办法确认。一是依照私接用电设备额外容量乘以实践窃电时刻核算。二是依照用电计量设备标定电流值(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乘以实践窃电时刻核算;经过互感器窃电的,应当再乘以相应的互感器倍率核算确认。窃电时刻无法查明的,窃电日数以一百八十日核算,用电时刻缺乏一百八十日的,窃电日数以实践用电日数核算。每日窃电时刻:居民用户依照六小时核算,其他用户依照十二小时核算。